『台灣日本語文學報』徵稿章則更新版

台灣日本語文學報』徵稿章則

2002年12月21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/2003年12月20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
2005年12月17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/2006年12月16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
2007年12月15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
2015年12月19日會員大會修訂通過

一、本學報徵稿章則依2015年12月19日會員大會之決議實行之。

二、學報宗旨:提供本會會員論文發表之園地。一年出刊兩期。

三、論文內容:以日本語學、日本文學、日語教育學、日本文化等與日本相關之未發表1學術論文及2教學‧研究報告為限。恕不接受碩、博士論文及論文譯稿。

四、投稿資格:截稿日兩個月前已繳當年度會費之會員及永久會員。

五、論文格式:

1、 Word98以上,以橫寫為限。

2、 使用文字:以中、日文為限。

3、紙張:A4

4、字體:MS Mincho,明朝粗體14(論文名),明朝12(本文),明朝10(註解)。

5、邊界:上35公分,下4.35公分,左3.5公分,右3.5公分。

6、字數:30字(橫)×30行(縱)

7、頁數:含中、英、日文摘要暨全文(包括圖、表及參考文獻、資料等)至多25頁。

8、摘要:500字以內之中、英、日文摘要(各摘要含論文題目、作者姓名、所屬單位。字體大小如上。中文採標楷體、英文採Times New Roman體、日文採明朝體)及5個以內之關鍵詞。

9、論文標題置中,題目上,姓名中,所屬單位下。專任者不寫「專任」,兼任者要寫「兼任」。研究生要寫「碩士生」或「博士生」。

10、正文章節使用阿拉伯數字1.2.3.(下位分類為2.1  2.2  2.3),請勿以〞0〞開始。

11、註解採隨頁註,以1.2.3.方式置於該頁下方。

12、參考文獻:如係以日文書寫,參考文獻之排列為日(五十音順序)中(依漢字讀音順序)英(abc順序)。如以中文書寫,參考文獻之排列為中、日、英其順序同前。專書按著者或編者名、出版年代、書名、版、出版地、出版社、頁數排列。論文按著者、出版年代、論文名、刊載書名、卷號、出版地、出版社、頁數排列。論文集亦視同專書。

六、審稿辦法:

1、論文編輯委員會由全體理監事組成,理事長為當然召集人兩位負責學報編輯理事為副召集人。

2、審稿者之選定,以該稿件相關領域之專精人士,且至少高於投稿者一個職級者為原則。

3、投稿者為教授者則由同級者審稿。同校不互審。

4、投稿者可提出希望迴避之審稿者名單一或二名。

5、稿件送請兩位審稿者評審,若其中有一評為「不推薦刊登」時,再送第三位評審。

6、審稿費每人次1000元(共計2000元)由投稿者自付。若需送第三人審稿時,由投稿者與學會各負擔一半。

七、投稿辦法:請將符合論文格式之稿件三份(一份記名,兩份無記名)CD一份(內含word檔及pdf檔各一份)及個人資料表、著作授權同意書〈個人資料表以及同意書表格,自本學會網頁http://taiwannichigo.greater.jp/上列印〉,當年度第一期於2月28日前,第二期於8月31日前,以掛號郵寄至「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2巷9號5樓 台灣日本語文學報 論文編輯委員會」。

審稿費用2000元請以郵局現金袋掛號寄送。

八、本學報同時出版電子學報,刊登於本學報之論文版權〈含電子學報〉均屬本學會,著作權屬於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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